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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发布“3·15” 旅游消费提示

2019-03-15 07:35:09 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邱陵)随着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旅游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代,旅游维权也碰到了新情况、新问题。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近年来我市的旅游投诉集中的八大问题,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出境旅游风险如何防范?

随着出境游市场蓬勃发展,与出境旅游相关的投诉也日渐增多。目前,涉及出境旅游投诉所反映的问题集中在退团退费、购物消费、意外伤害、机票的退改费、酒店服务质量等纠纷。

那么,游客应该如何规避出境旅游的风险呢?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建议,在行程前做好功课,做到理性消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在旅游的过程中避免不愉快的发生。如果您选择随团出行,一定要认真核对旅行社的营业执照,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选择了心仪的旅游产品后,不要忘记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积极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在旅游过程中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同时,您在境外购物时,千万不要跟风购买、冲动购买,要想清楚产品是不是自己需要的,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游客要保持警惕。不要忘记索取购物凭证,如发票及刷卡小票等,以便事后维权。

在线旅游产品风险如何防范?

当前,在线旅游市场欣欣向荣,但是在线旅游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目前,涉及在线旅游产品的投诉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机票、酒店房间的退订、霸王条款、出境游行程变更或是与网络产品描述不一致等。

在线旅游产品借助新媒体、新技术,更符合当下的旅游消费个性化和多样化出行需求。但是,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在处理相关旅游投诉时发现很多旅游者选择线上旅游产品时,关注的重点是价格,而产品的详情、预定、退订限制等条款了解不清。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建议,多一份“用心”,定能少一份“闹心。“预订须知”要仔细阅读几遍,知晓违约情况和免责条款后,再下单预订, 注意随时截屏保存信息,包括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酒店的房型介绍、机票的退改说明等,避免事后引发争议。

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参团风险如何防范?

近年来,个人在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社交平台发布旅游产品,这类产品因价格相对便宜且报名方便快捷,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吸引不少人特别是老年朋友参与。但是“微信组团旅游”形式的组织者,有些根本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组织者也没有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旅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没有发票依据,游客安全和自身权益一旦受到侵害,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为了更好的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建议,在选择“微信参团”出行时,务必选择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提高警惕,不要被不合理的低价产品诱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个人原因取消出行风险如何防范?

因行前身体不适、签证被拒等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团费纠纷,遇到此类纠纷,旅行社往往要求收取部分费用,但是大部分的游客对此都不能理解。事实上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旅游合同中既标明了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也标明了游客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了减少临时退团的游客和旅行社双方的损失,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建议,在签订旅游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团,要及时通知旅行社,退团时间越早,退回的钱越多,这样能最大幅度减少双方的损失。旅游者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将旅游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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