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交警曝光闯红灯10人 要罚款还将“上门通报”

2019-03-14 08:32:31 林春长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这句交通宣传语几乎人人都知道。可依然有一些市民自动切换“色盲”模式,违法闯红灯过街。昨日,福州交警支队曝光了5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车人和5名闯红灯行人。这10人将面临罚款,警方还将到其所在单位“上门通报”。

昨日被曝光的5名闯红灯行人分别为:蔡某文、李某红、林某进、许某天、郑某柔。另外5名被曝光的闯红灯非机动车骑车人为陈某兰、洪某进、华某、纪某通和蒋某接。

据了解,针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陋习,交警在路面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整治的同时,还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系统交管“神器”。系统由一部高清摄像机、前端分析计算模块和后台系统组成,采用视频区域虚拟、大数据分析、4G和光纤传输技术,通过视频监控和检测,自动识别信号灯红绿灯灯色、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状态,当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时,系统自动记录违法行为人,形成3张违法过程照片和1张特写照片,与公安大数据平台比对,自动识别交通违法行为人基本信息,实现信号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骑车人闯红灯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自动比对,人工审核后实施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