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记者 包书平)13日,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解读2月19日由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福州实际,突出福州特色,重点实施九大任务,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实现“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水平谱写新时代福州“三农”发展新篇章。 2018年里,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绩,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乡村振兴开局良好。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76.69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一,比增4.3%。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1850亿元。农业品牌化程度不断提升,福州市成功复评“中国鱼丸之都”“中国鳗鲡之都”“中国金鱼之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实施,新建300个美丽乡村,打造了100多个省级、市级示范村。农民幸福感不断提升,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19元,比增8.7%,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脱贫攻坚实现既定目标,永泰县、闽清县实现摘帽退出。 《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聚焦准、措施实。市委一号文件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主线,对标“三农”硬任务,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同时将9大项43小项工作细化为213项具体化、可操作的工作任务,对做好“三农”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县(市)区,确保各项任务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突出福州市“排头兵”站位要求,力度大、标准高。确保总量持续做大、质量不断做优。各项优势工作持续领跑全省,在打造农产品优势品牌、推动远洋渔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中力争上游。 三是立足福州地域实际,特色鲜明,针对性强。乡村振兴是总抓手,福州市根据每个村庄实际情况,提出了乡村振兴稳步发展的初级版、中级版和高级版;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发挥我市对台优势,鼓励台胞参与我市乡村振兴,支持台湾文创团队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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