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闽清送法入村居 292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约

2019-03-10 08:52:17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苏雪容)“黄律师,你等等,我还想问你一下……”近日,一位村民追出来拉住“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黄夏冰律师咨询问题。原来,当晚闽清县司法局梅溪司法所邀请黄夏冰参加梅溪镇建兴村村民代表大会,详细讲解有关土地征迁、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针对村里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村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闽清全县16个乡镇的292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了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协议。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挂钩联系乡(镇)”等制度,闽清基层群众不出远门,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这是闽清县创新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由该县司法局推出,通过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人才资源,依托已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站(点),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法律诊室”。受聘的法律顾问团队不少于3人,派出的执业律师至少有1名是福州市或闽清县法律顾问智库成员并且能够熟练听、说闽清本地语言,法律顾问团队每月每个乡镇不少于1次进村(社区)法治宣传,为村民提供法律宣传、咨询等。他们除了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到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站(点)开展服务,还不定期下到村里,为村民提供法律宣传咨询等,如果群众有特别需求,法律顾问还会上门服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