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许俊钦)“今天真高兴,等了2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17日上午,罗源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17笔112.8775万元。王先生和另外16名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后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 据介绍,本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款为福建佳源鑫兴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兴石业有限公司)所欠薪资。罗源法院高度重视该案执行工作。自2017年立案后,执行法官即向鑫兴石业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查封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但该公司自涉案后已停止营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停滞不前。 之后,鑫兴石业有限公司所在的白塔乡政府对统一关停的石业公司进行补偿,发放补偿款,发放对象就包括鑫兴石业有限公司。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成功扣划了110万余元的补偿款。 近年来,罗源法院建立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执行“绿色通道”,明确了执行时限、执行措施运用、标的到位标准,强化立审执各阶段的协调配合,相继开展了“春夏秋冬”攻坚行动、“暖心行动”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清理了一批涉民生、涉民企案件,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30件,执行到位金额201.38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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