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施方案》对市人大、政协等市级其他方面的机构改革如何统筹推进? 答:市人大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组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承担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相关职责。 市政协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群团组织改革方面,对于已经制定改革方案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和省精神,加快推进其他群团组织改革。 问:《实施方案》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哪些部署要求? 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市委党史研究室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仍为相当正处级,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将市属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进行规范,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问:《实施方案》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哪些要求? 答:《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并实行清单化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依法推进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部署,优化提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问: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条条干预。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不再设立挂靠机构。 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确保改革后机构设置不突破中央规定的限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量,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年底基数。 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动态调整,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剂力度,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问:请你谈谈我市市级机构改革具体时间安排? 答:本次市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过程中,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先转隶、后三定”的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有序做好新机构组建、场所配备、人员转隶、工作衔接等工作。总的时间安排是,即日起迅速做好市直部门(单位)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年底前机构改革基本落实到位;明年3月前完成涉改部门“三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