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2月7日电(记者吴剑锋)行人闯红灯一年超过5次将被列入黑名单,贷款等行为将受限制,甚至还会被协会通报批评。日前,福州市制定《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失信主体存在14种情形,公安部门将按照程序将其列入“黑名单”。 这些情形包括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1个季度内发生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次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发生5次以上;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外卖、快递非机动车驾驶人1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1年内累计违法5次以上等。 针对“黑名单”中的失信主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惩戒措施。例如将失信行为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进行必要限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主体信息。行业协会商会对会员失信行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 列入“黑名单”后如何消除失信行为?细则规定,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原则上为自发布之日起2年,有效期满系统自动修复。失信主体可主动申请消除失信行为。1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30天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
相关阅读:
- [ 12-06]平潭首个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上线 即时“直播”违规现象
- [ 12-04]在福州一年闯红灯超5次 你的贷款可能批不下来
- [ 12-04]在福州一年闯红灯超5次 你的贷款可能批不下来
- [ 12-04]在福州一年闯红灯超5次 你的贷款可能批不下来
- [ 11-30]逆行、闯红灯……平潭电动两轮车上演“速度与心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