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庄全景。记者 廖云岚 摄 从商品房到保障房 随着商品房市场的不断发展,部分经济困难家庭难以自行解决住房的问题逐渐凸显;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及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同样面临着阶段性的住房困难。 “福州是全国较早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工作的城市之一,早在1998年和1999年就先后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启动相关住房保障工作。”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住房保障工作主要实行个人申报、单位证明、区房管局初审、市房管局复核的准入机制,准入工作建立在个人诚信及其单位证明的基础之上,一旦个人未如实申报且单位并不掌握其实际状况,就难以把关到位。 2012年以来,我市全面改进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上的改进,与工作效率的提高,保障房工程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福州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列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外来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的“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 2014年至今,我市已顺利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租赁住房)为主,面向中等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和技能型人才的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也于2016年4月投入运行。大大提高了保障性住房审核效率。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74604套,配租配售166814套,分配率达到95%,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逐渐完善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帮助不少市民圆了乐居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10月,福州市共有近1.48万家(不含省直单位、铁路和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下同)单位建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超过58.26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548.78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28.72亿元,发放贷款330.17亿元,累计上缴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1.6亿元,帮助支持了28.22万名职工改善了居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