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发出公告,公开出让城区6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幅地块均可建住宅 宗地2018-44号是鼓楼区海潮路南侧、古乐路沿线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六,面积4104平方米(合6.1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且不超过2400平方米,起始价1.31亿元。 宗地2018-45号是晋安区晋安河东侧的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一(A),选址面积37055平方米(合55.58亩),出让面积35195平方米(合52.79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1000平方米,起始价10.87亿元。 宗地2018-46号是晋安区桂香街南侧的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一(B),选址面积24759平方米(合37.14亩),出让面积23819平方米(合35.7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起始价6亿元。 宗地2018-47号是晋安区康山路东侧的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二,选址面积42312平方米(合63.47亩),出让面积39888平方米(合59.8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起始价14.07亿元。 宗地2018-48号是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西侧的八一水库雨洪公园安置地西庄地块,面积31744平方米(合47.6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4.48亿元。 宗地2018-49号是仓山区林浦路以西的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A,面积68230平方米(合102.3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11.53亿元。 配建大量安置型商品房 6幅地块均配建大量安置型商品房,均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其中,宗地2018-44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5%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宗地2018-45、46、47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9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宗地2018-48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5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26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宗地2018-49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5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以上6幅地块均应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拍卖定于11月26日9:3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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