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娟珺)昨日,福州市旅发委对最新出台的《2018-2020年福州市海峡旅游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权威解读。福州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与以往政策相比,增加五大新政策。 组织赴马祖旅游等项目 旅行社可获奖励 为培育“福马”旅游客源市场,《办法》首次提出对旅行社开展马祖一日游业务给予补助,做热做强“福马小三通”旅游市场。 记者注意到,《办法》提出,奖励旅行社组织赴马祖旅游、组织港澳台地区游客入榕旅游、新设台资旅行社、台资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四类项目。福州市旅发委表示,最新出台的扶持办法中,拓宽“福马小三通”旅游客源成为五大新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首次提出鼓励港澳地区游客入榕参加“福马小三通”旅游,可以给予奖励,并对省外游客经福州赴马祖一日游也给予奖励,按每名游客200元奖励福州本地组团社。 组织省内团队游客赴马祖游组团社奖励,从原来的二日游及以上要求,放宽至一日游。按最新的办法,组织省内游客赴马祖二日游及以上的,按每名游客120元奖励组团社;组织赴马祖一日游的,按每名游客60元奖励组团社。 支持旅行社组织台籍游客入榕旅游 根据《办法》,支持旅行社组织台籍游客入榕旅游,鼓励到达马祖的台籍游客延伸行程经马尾或者黄岐口岸入榕旅游;对组织台籍居民首次来大陆并经福州口岸入榕旅游的组团社,给予每人300元的奖励;对组织港澳台青少年入榕研学旅行的旅行社,给予按照团内青少年每人3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福州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福州旅游在港澳台地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专门从事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的台资企业——新时代两岸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谭皓表示:“总体来说,首次来大陆的游客大部分是台湾青少年,此前对于台湾青少年来榕交流的补助政策相对少,这次出台了新政策,将有效降低他们来榕交流的费用,鼓励他们来福州交流创业。” 据了解,此次福州还改变了过去仅鼓励榕台两地游客互动交流的单一方式,新增了鼓励台商在榕投资乡村旅游项目和设立台资旅行社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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