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龚莹 陈敏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最多跑一趟”服务标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日前印发执行,推动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规范》提出,实现全市非涉密政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集中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办事“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服务。同时,推进流程融合,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到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8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30%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到2019年底,9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35%以上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 《规范》要求,市、县、乡、村四级全面推进“最多跑一趟”改革,在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社保登记服务、建设类资质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率先突破,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部门和县(市)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明确办事事项申请受理具体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 《规范》制定了“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全流程网办的服务标准。其中,“一趟不用跑”服务标准是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或通过快递收取申请材料和递送办理结果材料,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办理要求的情况下,实现申请人全流程零跑腿。“最多跑一趟”服务标准是通过网上预审、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快递揽件或快递送达等方式,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办理要求的情况下,申请人最多需要一次到窗口即可完成事项办理。全流程网办服务标准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或其他审批系统、服务平台、APP、自助机等渠道实现全流程网上运行,即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领取纸质审批结果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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