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进驻市一医院医保服务站,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医保审核服务。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文 黄立新/摄 “要是没有医保,我哪能捱到今天!”24日,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病房,来自罗源的叶盛龙感慨道。 现年61岁的叶盛龙2010年患上尿毒症,由于全家务农,经济拮据,长期在县医院保守治疗,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有限。2014年因病情恶化,他办理医联体转诊手续,转到市一医院治疗,住院13天共花了1.47万元,报销9578元,报销比例达65%。如果当时没有医联体转诊的惠民政策,叶盛龙以新农合参保政策在市一这样的三甲医院住院,只能报销约30%。病情稳定后,叶盛龙回到老家,每周在县医院进行血透治疗。这次,因病情加重,他再次办理医联体转诊手续,进入市一医院住院治疗。 过几天病情好转后,叶盛龙又将转回县医院,而两级医院报销比例均可达65%左右。建立医联体并率先实现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是我市医保改革发展惠及城乡居民,提高群众幸福感的一个缩影。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1年我市启动医保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全民医保参保计划。近年来尤其是2017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起,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标准、政策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原新农合参合人员报销比例(以三甲医院为例)从45%提高到55%左右。截至10月中旬,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达458.2万,参保率达98.7%。 围绕打造“中国幸福第一城”、提升群众幸福感,今年我市还出台一系列惠民医保政策。 ——10月25日起,我市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些药的价格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价格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平均低36%。 ——构建以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兜底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今年起,我市将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保额从24万元提高到38万元,职工医保最高封顶线达50万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保额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85.8%、64.2%。 ——8月1日起,我市在原来159个按病种付费项目的基础上,新增141个病种项目。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1年220元/人提高到2018年51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也逐步提高,2018年为180元/人,2019年为240元/人,为稳定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奠定了基础。 同时,在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上,在省医疗扶贫叠加保险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使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实际报销比例平均可达95.3%,较大程度上减轻了其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