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长乐区纪委监委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 了解日常表现

2018-10-17 07:45:59 余少林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0月1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陈梦婕)“你现在负责哪些工作,受到处分后,生活上有没有受到什么影响?”15日,长乐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因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钱款受到处分的李某进行回访教育时,详细询问了他的工作生活情况。

今年以来,长乐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回访教育机制,认真梳理尚在处分期的党员干部信息,定期采取侧面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回访教育,重点了解党员受处分后的日常表现以及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家庭生活等方面的转变。通过面对面剖析违纪原因,分析根源和危害,引导违纪人员正确看待和认清所犯错误,并积极鼓励其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斗志。截至目前,长乐区纪委监委先后对14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