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9日讯(通讯员 林磊)7日晚21时,福州市公安局对湖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其放在出租房内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民警出警后,经细心勘察,现场找回“被盗”电脑。 据报警人林女士称,其于9月底租下七街十二府5号楼某单元的房子后,恰逢国庆放假,布置好房间后还未入住就回老家过节,临走前特意将笔记本电脑放置在枕头底下。没想到节后回来发现枕头下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她便怀疑被盗,于是报警求助。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通过仔细勘察现场,发现门锁没有丝毫被撬痕迹,房间内更无其他门窗,也未发现可疑的脚印,房间内也没有翻动的痕迹。另外,根据林女士报警所称,其回来开门时门锁依然是反锁状态。这让民警十分纳闷,毫无入盗痕迹,笔记本电脑怎么被盗的?难道会是上一个租客所为? 于是,民警一边联系房东索要前租客身份信息,一边仔细询问林女士相关细节。林女士称,临走前确实将笔记本电脑放在枕头下,回来掀开枕头发现电脑不见了,马上就报警了;因为不敢破坏现场,所有没有继续查找。 会不会是报警人记错笔记本电脑放置的位置,于是民警将床上的另一个枕头掀起,只见该枕头下赫然出现个红色电脑包。原来林女士记错笔记本电脑放在哪个枕头下,掀起枕头后,没发现电脑,心里紧张,先入为主地认为电脑被盗了,于是才有了这么一个“乌龙”事件。 林女士见状十分不好意思,随即向民警道歉。民警安慰林女士,表示林女士没有做错,当发现房间内有财物被盗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另外,平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经常检查家中的防盗门窗,对不牢固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特别是刚租下房子的,要及时更换房门钥匙;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晚上外出时可在家中亮盏灯,长时间外出时可在阳台上晾上衣服,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
相关阅读:
- [ 10-08]国庆假日 平潭民警坚守一线
- [ 10-02]厦门一老人误上翔安大道 民警“带”她回家
- [ 09-29]芗城极推动社区民警进社区任职 奉献双岗位
- [ 09-26]危急时刻,上杭通贤派出所民警跳水救人!
- [ 09-26]厦门一民警妻子急需用血 同事纷纷挽袖相助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