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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检察院创新办案模式 “捕诉合一”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2018-09-27 08:36: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9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通讯员 彭辉 谢赟星)为提高办案效率,严惩涉黑涉恶犯罪,鼓楼区检察院创新建立“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指派4名检察官专办涉黑涉恶案件,并实行“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的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实现检察官对承办案件全程负责、监督。

“‘捕诉合一’合并的是办案人员,不是办案工序。”鼓楼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应对这一改革,区检察院整合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的办案力量,根据受案情况及专业化办案需要,组建了6个刑事检察办案组,分别负责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普通犯罪案件。

为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鼓楼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还建立了几项常态化工作机制。首先是每案提前介入机制,对公安机关拟提请批捕、拟移送起诉的涉恶案件均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合法取证,将相关问题解决在前端,为后期的批捕和起诉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是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立案监督等重大监督事项,建立从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查复核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一方面通过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效果,另一方面实现监督事项全程留痕,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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