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旅发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明确优秀技术工人等四类人优先安排参加疗休养。 《意见》强调,职工疗休养对象为一线在职职工(含农民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干部职工),可优先安排优秀技术工人、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作业职工、患职业病的职工等四类对象。疗休养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为主,同时加大旅游资源惠及疗休养活动的力度。 基层工会每年组织职工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的五分之一,职工疗休养所占用的工作日,不得抵充国务院规定的职工年休假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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