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昨日上午,台江万象广场门口,几名统一着装的引导员在路面巡查,将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摆放到规定区域内,并排列整齐。 这是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一个新举措——在市城管委的指导下,哈罗单车、ofo小黄车、青桔单车及摩拜单车四家共享单车企业,与第三方公司签下合作协议,在市四城区共享单车管理重要区域与重要商圈开展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试点。 据第三方公司负责人高标介绍,按规定,单车引导员每日7时至13时,16时至20时,对服务范围内路面上的共享单车进行整理。同时,还需将车座和车把上的灰尘、污垢等清洁干净。如遇到车辆扎堆的情况,需及时通知共享单车公司进行转运。 据介绍,四家共享单车企业组成考核小组,参考政府管理部门对共享单车摆放秩序的考核成绩,对第三方合作企业工作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等级来支付第三方企业报酬。 “下一步,将根据各共享单车企业的投放量,增配引导员。”福州市城管委执法监督处处长翁民强介绍,增配比例为1200辆共享单车配置1名引导员,并将此举措向全市推广。 |
相关阅读:
- [ 08-15]共享单车骑出“归属地”要交“漫游费”
- [ 08-14]“小鸣单车”破产 用户的“199元押金”能否收回
- [ 08-13]愿共享单车成为城市风景(中国道路中国梦·新职业新梦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