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8月1日起福州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2018-07-27 07:04:27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社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社APP-掌上福州7月26日讯(记者 张铁国)市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予以适当调整。

其中,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016年至2017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超出本单位缴费总数的7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数(含职业病及工亡事故,不含老工伤人员)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0.45%以上的,向上浮动一个档次。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016年至2017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低于本单位缴费总数的4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含职业病及工亡事故,不含老工伤人员)数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0.2%以下时,向下调整一个档次。

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浮动费率已上浮两个档次的不再向上浮动,已下浮两个档次的不再向下浮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参保的企业不参与今年的费率调整。

同时,一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保持0.2%,不做下浮调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