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近日制定《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举报内容、奖励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和保护举报人,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500元至50000元不等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福建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的作用大小确定奖励金额,原则上不重复奖励。其中,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破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20000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分子的,奖励500元至20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发挥不同作用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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