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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6-13 07:54:43 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日前,闽清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闽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锦添、民警苏锋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5年1月20日至26日,黄锦添和苏锋前往云南省昆明市、香格里拉市侦办非法集资诈骗案。其间,二人前往云南丽江古城游玩,并将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相关费用共计3708元在闽清县公安局报销,两人各报销1854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4月28日,闽清县纪委给予黄锦添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15日,闽清县公安局第二党支部给予苏锋党内警告处分。目前,二人违纪报销款项均已收缴。

闽清县公交公司经理黄宏东违规送礼问题。经查,2017年1月,闽清县公交公司因车辆年检,违规购买粉干、橄榄等土特产向福州车辆年检站工作人员送礼,总金额1369元。2017年6月,闽清县公交公司购买4包中华香烟,用于接待客户和公司老员工到访,总金额180元。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闽清县公交公司多名职工以私车公用为由,将私家车油费在公司报销,总金额9350元。黄宏东作为闽清县公交公司经理,对公司违规送礼以及职工私车公养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7日,闽清县公交公司党支部给予黄宏东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人员违纪款项均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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