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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审理监察委移送起诉第一案 120余人旁听

2018-06-01 08:13:10 蒋雅琛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 通讯员 连法宣)昨日上午,连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兰某某挪用公款、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据悉,该案为连江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调查终结并交由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当天县监察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干部共120余人到场旁听。

连江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被告人兰某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索要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增、虚列、重复过账的手段侵吞风电征地赔偿款和工程建设资金,数额巨大;在协助政府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中,以收受贿赂的非法手段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挪用生态效益金和风电征地赔偿款,用于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串通投标罪、挪用公款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连江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由连江县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交连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连江县检察院于今年4月26日提起公诉。为保障该案的顺利审理,连江法院在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新要求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县监察委、县检察院的协调沟通,该案的成功审理,标志着连江县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已初步构建,为今后探索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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