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警方请你曝光交通陋习 明起抓拍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2018-04-24 15:11:36 林春长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警)明起至6月25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有奖活动。

活动期间,市民用手机、相机、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等摄录器材,以照片、视频的形式,记录福州市范围内发现的交通违法、交通陋习等行为,即有机会获得现金奖励或带有福州警察卡通形象的精美礼品。

市民将“随手拍”照片、视频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114vcd@163.com,警方将从中筛选典型交通违法照片、视频进行曝光,并于每周三举行抽奖活动,抽出幸运奖十名,获奖者可获得带有福州警察卡通形象的精美礼品一份。获奖名单将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福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此外,市民还可通过福州市交警支队“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系统”,抓拍举报福州市区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有微信举报和互联网举报两种。前者可关注“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后者可登录福州交警支队门户网站http://jxj.fuzhou.gov.cn/,进行举报。

市民抓拍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不礼让行人四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获得相应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标准逐项予以奖励;同一举报人多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对该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