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厦大、福大专项计划招生 网上报名时间截至10日

2018-04-09 08:55:54 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全部公布!记者昨日了解到,厦大、福大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时间截至1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今年,厦门大学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高中3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具体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公布。报考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今年,报考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和省级模拟考试成绩排名均在年级前20%(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