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老人散步途中捡到万元现金 老夫妻打的送到派出所

2018-04-08 07:34:14 刘珺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我来说两句

老人散步途中捡到万元现金 老夫妻打的送到派出所

  余老将提包送到派出所。

福州新闻网4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水部综文/摄)在上海从事水产生意的小林,刚从上海到福州,就将装有万元现金等重要财物的提包掉在路上。前晚8时许,小林在前往厦门的途中,接到了警方的电话。原来,福州一对老夫妻在散步途中捡到提包,打的送到鼓楼区水部派出所,民警迅速联系小林,让他领回失物。

经了解,拾金不昧的老人,是省农科院83岁退休干部余永钰夫妻。当天18时许,余老和妻子外出散步,行至新华都购物广场福新店附近,发现路上有一个黑色提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厚厚一叠现金,还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重要财物。担心失主着急,余老和妻子顾不上散步,拦了一辆的士直奔水部派出所,将提包交给民警。

民警对提包内财物进行了清点,并通过失主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联系上了失主小林,当时小林正在去厦门的路上,接到警方通知后,马上返回赶到派出所。领回失物后,小林拉着余老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原来,小林前日从上海回到福州,打的到福新路,估计是下车时不小心,将提包掉在路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