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环保税申报注意这些问题

2018-04-03 10:46:03 叶智勤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州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小江到福州一个地税办税大厅咨询环保税申报事宜。小江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排放水污染物,前段时间地税工作人员通知小江要按时办理申报手续,但小江不明白:环保税今年1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申报期是什么时候?申报时要带的资料有哪些?是不是可以在福州的任何一个地税办税大厅进行申报?

□案例点睛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环保税申报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征税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对于能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实行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今年第一季度的申报期为4月1日至18日(因清明节放假,4月份申报期相应顺延),小江可以在此时间段申报缴纳第一季度税款。

2.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时,应当事先做好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的采集以及申报表的填写,并确保信息采集表以及申报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环保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由于福州地税局已实现了办税事宜的全市通办,因此,小江可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办理税款的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任意一个地税办税大厅办理税款的申报缴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