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州> 正文
分享到:

前两月74城空气质量福州排第2 指标优于去年同期

2018-03-25 07:49:07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2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位居第四。2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拉萨、海口、厦门、福州、丽水、舟山、深圳、惠州、张家口和温州市。

前两月74城空气质量福州排第2 指标优于去年同期

  天朗气清春光好。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文叶义斌/摄)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2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位居第四。值得一提的是,1月~2月,福州“气质”排名第二。

2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拉萨、海口、厦门、福州、丽水、舟山、深圳、惠州、张家口和温州市。1月~2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福州、拉萨、厦门、舟山、张家口、丽水、深圳、惠州和台州市。

“进入2018年以来,福州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今年空气质量指标优于去年同期。

目前,全市已有185个项目工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同步上传监测数据。同时,我市对在建工地实行网格化区分,重点加大对建设工地的喷淋开启、裸土覆盖、作业降尘等情况的检查频率。

为进一步控制汽车尾气排放,除了对机动车尾气进行停放地检查和道路抽检,今年1月1日起,我市还对部分载货汽车实施交通管制。此外,市环保局正全面排查整治涉VOCs“散乱污”企业,落实对68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