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春节长假结束,外地职工陆续返回福州工作。市总工会提醒,今年我市工会组织首次大规模面向各县(市)区和产业的外地职工提供春节后返乡路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外地职工别忘来报销路费,最高300元。 凡在2018年2月16日至2月22日(正月初一至初七)之间返程回榕的,可参加本次活动。职工凭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回榕交通发票、票据等资料到所在单位工会办理交通费用补助手续。 定西籍职工3月2日(正月十五)前回榕返岗的可获回榕交通费定额补贴300元,首次来榕就业的定西籍人员也可获300元补贴。 具体报销标准根据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规定有所不同。职工所在单位多数要求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荣誉,报销金额从30元至300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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