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柯竞 陈敏灵)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我省将盗掘古文化遗址、盗窃田野文物和古建筑构件、盗捞水下文物等犯罪行为作为我省重点类别予以严厉打击,查处非法交易、收藏文物以及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并将设立12318全省文物安全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我省将建立文物安全协调机制,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从今年起,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物和博物馆单位间要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田野文物等无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责任。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应用,我省将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制定年度文物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实施计划,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入国家文物局计划项目不少于20项,列入省级专项支持的重点项目不少于1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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