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类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类风景区森林景观和森林资源以及名胜古迹等旅游资源,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大柱香、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入森林类景区。 二、严禁在森林类景区和林缘地带吸烟以及随意丢弃烟蒂等火种。 三、严禁在森林类景区和林缘地带燃放各种烟花爆竹、野炊、烧烤以及放飞“孔明灯”等行为。对进入景区的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监护人或家长(家属)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祈祷、祭祀烧香、烧纸、点蜡烛等明火行为限制在指定地点,景区其他地方和林缘地带不得施行。 五、2月15日(除夕)夜,通往鼓山风景名胜区的鼓岭至涌泉寺公路、鼓山下院古道、勇敢者石阶道、松之恋石阶道、十八景、长寿路A、番厝仔(四公里)、般若庵路口、建坂村路口、龙门村路口、快安磨溪路口实行封闭,下院至涌泉寺公路实行交通管制。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鼓山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值班电话:83921184。 以上通告,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执行。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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