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这么为我着想,我保证遵守狱规” 一名服刑人员的转化故事 福州新闻网12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林明张晓燕)近日,在福建省仓山监狱开展的亲属会面帮教活动中,服刑人员谢某入监后和76岁的老母亲、胞妹头一次围坐在一起。谢某拉着母亲的手,叮嘱天寒要注意保重身体,又向妹妹问起自己的一双儿女在福州上大学的近况。看到这个家庭温情的一幕,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官林香发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铁窗里的诉求信 今年6月,鼓山地区检察院驻仓山监狱检察室副主任林香发又收到服刑人员谢某的一封诉求信,其中有一条是希望与家人见面。 谢某是仓山监狱公认最难管教的服刑人员。他因购买、贩卖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9年入监以来对监狱管理工作心存不满,多次打架,私藏违禁品,顶撞管教民警。谢某患有糖尿病,一有情绪就拒绝配合治疗,甚至故意食用大量白砂糖“吓唬”管教民警。 作为驻监检察官,除了对刑罚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受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外,还要对个别重点服刑人员持续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旨在消除监管安全隐患。 驻监检察室法警潘白杨介绍,入监7年来,谢某多次因违反监狱管理规定、扰乱秩序被关禁闭,没有一次减刑。 服刑人员首次吐露心声 每一次约谈,尽管两人看法一时无法统一,但看到59岁即将退休的林检察官每周一都会准时来看他,夏天每每全身汗透,谢某逐渐不那么抗拒这位“说话直接又实在”的检察官。 今年9月初,“从不讲什么大道理”的林香发又找谢某谈话教育。“老家76岁的老母亲一个人在家门口眼巴巴地盼着你回去,一双儿女这么争气,都考上了大学,年年拿奖学金。一家老小都需要你承担作为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国有国法,监狱也有监狱的管理规定需要遵守,你配合改造、积极表现,是可以争取减刑提前回家团聚的。” 这一番话,句句砸在谢某的心窝子上,一阵沉默后,他破天荒吐露了自己的心声:“别人都不知道我家里这么困难,但我一直想着谁会帮我一把呢?看到你这么为我着想,我保证以后好好遵守监狱规定,也为您争口气。” 另一方面,林香发对谢某家人关爱有加,时不时给谢某的母亲通个电话嘘寒问暖,为谢某带话,老人家已经习惯了称呼林香发为“恩人小林”。她告诉小林:“看到儿子变化这么大,我的心放下了,晚上也从来没有像最近这样睡得香。”中秋前夕,一双儿女来监探视完谢某后回老家,林香发自掏腰包买了20块月饼和3公斤线面,骑电动车赶到火车站交给谢某长女,“你们的爸爸买给奶奶过节的,给奶奶带好!” 思想工作做到心坎上 多位驻监检察室检察官告诉记者,近期,谢某的变化很明显,“劳动的时候见到检察官,他竟然会鞠躬或点头示意。他以前情绪反复多变,现在整个人安静平和好多!” 在严管集训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谢某给管教民警递交了一份厚厚的信纸,不仅有忏悔书、现身说法现场准备用的材料,还有道歉书、保证书。“思想工作做到他心坎上,转变了他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态度,帮助其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他就容易重回正轨,做出对社会有益的事。”林香发告诉记者。 快退休的林香发在驻监检察室已工作了21个寒暑,工作中每每有什么心得体会都要在日志中记一笔,记者摘录了其中两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越是棘手的困难,越是要坚持去做。看到谢某的改造开始出效果,我觉得对他本人及其家庭,对监管单位,对全社会都是一件好事。” “法律工作者,应学会从法律和社会的双重维度思考问题。在坚持依法办事、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考虑如何才能获得和谐平衡的社会效果,才算将法律效果发挥到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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