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推500套共有产权住房!福州第7场土拍出让5幅地块
2017-12-11 17:01:17 来源: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早已有之,2014年,住建部曾提出在北京等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上海市目前已在保障房中实施共有产权制度。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北京住建委此前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根据北京的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不过,买家也应该是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不过,目前共有产权房的产权比例如何分配尚未明确。 根据媒体报道,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预计,政府和个人的产权分配比例大致为1:3。“政府占25%-40%,购房人占60%-75%。” 首推建设500套共有产权住房 本次出让,福州市在原金山鹏宇物流地块(宗地2017-36号)首次推出建设500套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的共有产权住房,按照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分别占总套数60%、20%、20%的比例进行建设。这标志福州市加快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以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释放“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宗旨不动摇、不松劲,对抑制市场投资投机、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具有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出让1715亩商品住宅用地。福州市还将继续加大征迁力度,增加土地供应,计划于月底再推出一批住宅用地,以满足住房市场需求。 本次拍卖成功出让5幅经营性用地 本次拍卖成功出让5幅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147.84亩,成交价款473400万元。其中,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出让3幅住宅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14.97亩,成交价款386800万元;拍卖出让2幅商务办公用地,出让土地面积32.87亩,成交价款86600万元。 |
相关阅读:
- [ 12-07]长泰县组织收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
- [ 12-06]我县组织收看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
- [ 12-06]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视频会召开
- [ 12-05]产权改革,农民的馅饼不能变陷阱
- [ 11-27]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 决定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