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贺莹)记者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创业创新人才在我市租房,可享受500元至2000元的租房补贴。即日起可报名申请,截止时间12月31日。 补贴对象为《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认定标准》中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其中,第一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第二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第三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比较突出的骨干人才。认定标准详情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www.fzrsrc.com)了解。 申请租房补贴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福州市六区一市五县)无房产;2016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引进人才;第三层次人才,必须已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应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补贴标准为:第一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每年不超过100人。第二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每年不超过200人。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每年不超过300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下载申请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如有疑问可向受理部门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91-83853051、8385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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