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市委办公厅印发通知:推进“红色领航工程”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017-11-20 07:46:19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3.建设“红色阵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活动主阵地红色标识、红色元素设置,使阵地更有党“味”。在办公场所要张贴或悬挂习总书记对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党员活动室应满足党员学习、活动、议事等需要,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制度等。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设立红色书屋、红色展厅、红色走廊等,向党员群众开放。村级党组织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规范设置旗杆、悬挂国旗。全面建设乡镇(街道)党校和市、县直系统党校。在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推进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质量。

4.开设“红色讲坛”。依托各类院校、各级党校、培训机构、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定期开办“红色讲坛”,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要利用“红色讲坛”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激活“红色细胞”。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不断激发党支部和党员活力。

6.亮出“红色身份”。广大党员在上班期间、参加组织活动、单位集体会议、服务窗口工作和出入特定场合时,要佩戴党员徽章,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接受群众和其他党员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佩戴党员徽章,以身作则,垂范表率。

7.开展“红色服务”。坚持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弘扬志愿者精神相结合,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岗”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普遍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树立党员志愿服务品牌。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推动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做到“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

8.过好“红色生日”。在每位党员入党纪念日即“红色生日”之际,向其发送电子贺信。每月组织集体过“红色生日”,以支部书记生日寄语、开展谈心谈话、重温入党誓词、追寻红色足迹、合唱红色歌曲等方式,唤醒党员入党初心,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让党员有归属感、责任感、荣誉感。

9.记录“红色瞬间”。开展“贯彻十九大、为党争光辉”照片视频征集展播评选活动,发动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以短信、随手拍、微视频等方式记录社会各界对党的十九大的热烈反响、对幸福生活的美好祝愿、对福州发展的热切期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10.弘扬“红色文化”。挖掘本地“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文化长廊”“红色文化广场”“红色教育基地”等建设,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各类红色文化活动。组建红色宣传队、宣讲团,到群众身边讲凡人善举、颂模范事迹,用“好声音”讲“好故事”,以廖俊波等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激励党员群众。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开展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用活“一线福州”微信号、“福州党员e家”和官方媒体、自媒体平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增强党的思想宣传工作社会效果。

《意见》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发挥在推进“红色领航工程”中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等资源,为推进“红色领航工程”提供有力保障。要将推进“红色领航工程”情况纳入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

要分类指导推进。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各领域、各行业围绕“红色领航工程”重点任务,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定期研究推进“红色领航工程”情况,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要鼓励实践创新。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坚持以载体创新、方法创新推动基层党建创新,在各领域选择一批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做法,加强跟踪培养,帮助总结提升,加快形成“红色领航工程”典型示范集群,不断激发基层创新活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