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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0家电商被列入黑名单 榕主要电商承诺诚信经营

2017-11-08 08:59:1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张旭 通讯员 白亮 张莉)“双11”即将到来,国家有关部门拟发布第一批“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并于近日公布了首批500家失信电商黑名单,其中福建10家企业上黑榜。

闽10家电商上黑榜

据悉,有关部门共梳理出电子商务黑名单企业6440家,涉及的问题包括消费者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等,其中首批500家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

我省10家上黑榜的企业分别是:泉州丰泽云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石狮市威华服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八零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利事百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杜贝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好享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鑫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石狮市麦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漫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泉州市多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记者昨日拨打了网上公布的部分失信企业的座机和手机号码,不是无人接听就是被告知打错电话。从目前的情况看,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多数为网上销售平台,销售电子产品、服饰、家居产品等。

福州主要电商承诺诚信经营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召开全市主要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对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经营行为提出具体要求,电商企业负责人现场签署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优惠规则不明、订金不予退还、虚假宣传、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是“双11”期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主要电商平台上的福州网店开展定向监测,上述行为是监测和查处的重点。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福州电商企业做到“七不得”: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的规定;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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