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柯竞 陈敏灵)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对首次获评市级文化示范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获评奖励10万元。 《政策》提出要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扶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整合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文投集团等国有文化单位的资源,打造我市文化产业重要运营平台。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市级文化示范企业。首次获评市级文化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再次获评奖励10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文化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同一企业在3年内分获不同认定的,依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加强榕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依托福州自贸片区的政策优势和我市对台的区位优势,加大对文化艺术展演、文化产品展销、文化产业的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对台文化贸易。支持我市文化出口企业做大做强,首次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
相关阅读:
- [ 10-02][迎接党的十九大]以文化自信推进文化强国建设
- [ 09-30]文化发展开新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文化改革发展新实践
- [ 09-23]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首破4000亿元 高居全国首位
- [ 08-18]马尾为福建文化产业“输血”
- [ 08-09]福州·马尾基金小镇为闽文化产业"输血" 签约6.64亿元
- [ 07-24]改革激发中华文化精气神
- [ 06-28]两岸青年学者圆桌纵论两岸文化交流新态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