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刘君华)市民买了新车,如果急着开车上路,经授权的4S店将可代办临时号牌。这是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的相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4S店代办临时号牌 现场立等可取 作为便民举措之一,省交警总队近期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委托汽车销售单位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简称临时号牌)工作。警方表示,此举将为购车后临时合法上路行驶提供便利。相关规定即日起在全省实施,由各设区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具体操作。记者了解到,福州相关授权工作已启动。 警方介绍,以往市民买了新车,需到注册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如需申请临时号牌,则由车管所核发。上汽大众福州经销商福州元泽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一般车主买了车,两三天左右可拿到正式号牌。其间如果想上路,则要申请临时号牌。“还有几种情况也需要申请临时号牌,比如异地购车,需要车辆转移的,或者没摇到理想号牌想再等等,但又需上路的。” 省交警总队人士表示,新规出台后,经警方授权的汽车销售单位即可接受车主委托,直接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可当场制作,立等可取。 临时号牌分两种 省交警总队车管处介绍,从汽车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核发临时号牌到明确是否授权,原则上要求相关支队车管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流程。 核发的临时号牌种类分为辖区内和跨辖区临时号牌。跨辖区临时号牌最多只能核发1次,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辖区内临时号牌最多只能核发2次,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日。同一辆车核发临时号牌次数不得超过2次。跨辖区临时号牌行驶区域仅限福建省境内。 申请授权的4S店 应具备这些条件 据悉,申请受托核发临时号牌的汽车销售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备汽车销售资质、固定的销售门店,汽车销量稳定,信誉良好,且最近3个月的汽车销量不低于50辆;经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含平潭,下同,以下简称支队车管所)培训的临时号牌核发工作人员2人;具备供办理核发临时号牌的办公场所,配备互联网计算机、证件专用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存放空白临时号牌的保险柜和存放机动车档案资料、收费票据等物品的专用文件柜及场地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 汽车销售单位应当在支队授权范围内,为本单位已销售的,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汽车,或未销售的,需在汽车销售单位间调货的汽车核发临时号牌。 核发虚假临时号牌 将被取消发放资格 省交警总队表示,如果出现不按规定建立临时号牌核发档案、不按规定审核和收存凭证证明、由非经车管所培训人员核发临时号牌等违规情形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暂停其核发临时号牌业务,待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核发临时号牌;出现2次以上(含2次)上述情形,直接取消其核发临时号牌资格。如出现更为严重的以单机版打印临时号牌、套打临时号牌或核发虚假临时号牌、以核发临时号牌名义违规收费、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或获得临时号牌等违规情形的,直接取消临时号牌发放资格,3年后才可再次申请受托核发临时号牌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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