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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客炒房难了 公证新规对福州楼市影响几何?

2017-09-20 10:30:56 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9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8月14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等等。新规实施至今已超1个月,对福州楼市影响几何?

公证“五不准”影响楼市

“五不准”新规的出台,与北京一起“以房养老”诈骗案有关,案件的关键词是“全权委托”。骗子向老人推荐“以房养老”,骗老人把名下房子抵押借款,谎称可将借到的钱拿去投资,每月给老人10%的回报,3个月后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双方还签了委托书,由老人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房产处置事宜。随后,骗子私自将老人的房子低价卖掉获利。

福州麦田房产、骊特房产等中介企业的工作人员说,身在外地的置业者经常会委托中介机构或亲友代办交易,赎楼、贷款等也会由中介机构等代办,以前只要找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可全权由他人代理房产交易。“五不准”新规出台后,普通置业者交易的时间成本增加,而对炒房客来说就是“刀刀到肉”了。

榕无证二手房交易量下降

18日,在西二环一家房产中介门店,记者询问有没有尚无不动产权证书、价格稍低的安置房房源,工作人员说:“还没有出证的安置房、商品房期房,现在很难交易,很多业主都撤单了。”

新规要求“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意味着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涉及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事项,只能逐一进行委托公证,且公证书中不得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房款等内容。

据悉,福州二手房交易市场此前存在还没有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安置房、商品房期房买卖行为,这类房源无法按正常流程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交易时点距办理过户手续的时点较长,若在此期间房价上涨,原房东可能会毁约。

针对这一情况,交易双方此前一般会通过“全权委托公证(不可撤销)”的方式进行交易,具体做法是,在房子交易时,让房东与买方的某个亲戚或朋友进行委托公证,将房东在办证、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事务、权利和义务全部委托给买方指定的亲戚或朋友,待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过户手续时,由买方指定的受委托人代替原房东,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过户手续。所以,只要办理了委托公证,房东后面的交易就能“一劳永逸”。

“五不准”新规的出台,给尚无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子交易带来极大困难,且交易风险变得不可控。因此,新规出台至今,福州这类房源的数量大降,有的中介门店此类房源减少了六成多。此类房源的交易量跌幅也很大,福飞北路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的店长告诉记者,这一个多月时间,门店仅成交了3单未出证的安置房源,基本是因为买卖双方很熟悉,不受公证条款变化影响,而此前一个月最高能成交十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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