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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表彰体育先进 福州10个单位和6人获殊荣

2017-08-30 09:39:09 曾建兵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体育总局27日正式下发《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福州共有10个单位和6名个人受到表彰。

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每4年进行一次,已连续在6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前夕,共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259个、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465名、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70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44人。

福州体育事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福州市成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并成功承办了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福州市体育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全民健身优秀组织奖、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省政府、市政府分别记集体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

据悉,福州入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分别是市体育局、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台江区文体局、晋安区文体局、闽侯县科技文体局、鼓楼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福清市文化体育局、闽清县文体局、闽清县城关中学。

入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的分别是:市体育局副局长刘丹,福清市文化体育局局长林强,连江县科技文体局体育科科长林滨,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党支部书记黄祖辉,仓山区文体局局长叶晓瑜(女),马尾区文体局主任科员郑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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