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试点珠宝公益诉讼 费用由省宝玉石协会支付

2017-08-21 10:09:15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记者昨日从省宝玉石协会获悉,为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该协会在榕试点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起诉涉嫌实施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商家。

省宝玉石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与质量违法相比,价格违法成本较低,执法部门取证较难,因此一些商家使用让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比如,1件普通的18K金首饰行业零售价按克算仅400元,实施价格欺诈后可以卖出1000元高价。此外,还有商家以混合搭售、首克199元等手段促销,同样涉嫌价格欺诈。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如果有珠宝商使用让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损害同行和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可以协助行业协会取证,协会获取有效证据后,将提起行业公益诉讼。诉讼所需费用全部由省宝玉石协会支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