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许流钦)《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委获悉,为配合《办法》颁布实施,巩固福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本月起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遵循《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建筑垃圾装载、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与执法,重点做到“三保、三查”,即:保路面干净,保平斗密闭,保定点卸倒;查路面污染,查擅自处置,查黑车运输。 在整治措施方面,我市建立四城区在建工地网格化管理机制,每个工地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对各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对符合纳入失信惩戒情形的,将违法主体(含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有关失信信息记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并由有关单位依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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