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岳峰综)7月17日上午10时许,岳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三八路粮食交易市场附近,一名女子被车拖行,全身多处受伤。 民警马上赶到现场,肇事者已驾车逃逸。经法医鉴定,女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经警方调查,受伤女子姓古,是停车场收费员。当日古某上班时,一辆面包车从交易市场开出,古某向司机林某收取3元停车费,林某不肯交,双方发生口角。林某启动车辆强行离开,古某拦到车前,林某没有减速直接将她撞倒,古某摔倒后卡在车下面。林某没有停车,将古某拖行二三十米。 林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20日晚,林某投案自首。21日,林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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