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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首次设立文艺名家工作室 申报截至8月5日

2017-07-21 09:48:58 吴晖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7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记者昨天从市文联获悉,为加快推进“文化福州、艺术闽都”建设,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文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文艺名家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设立福州市文艺名家工作室,建立福州品牌文化效应,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福州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提升福州形象和文化软实力,我市将首次设立福州市文艺名家工作室。

据介绍,工作室原则上按门类划分,分文学创作类、书法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摄影类、民间工艺类和漆艺类十大类,设个人独立工作室和综合文艺工作室。个人工作室以挂牌名家姓名命名,综合文艺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若干名成员组成)以项目名称命名,实行授牌名家(领衔人)负责制。工作室由福州市文联组织评定、授牌和统一管理。

记者注意到,工作室除了基本条件,工作室名家(领衔人)还应具备以下艺术条件之一,如近5年作品在本专业的全国展(赛)中获奖或入展1次以上;近5年作品在本专业的福建省展(赛)中获奖1次以上;近5年作品在本专业的福州市展(赛)中获奖1次以上;近5年作品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或选载作品1篇以上;近5年参与由福州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展演、展览活动、交流活动,担任主角或重要组织策划人;具有本专业文化艺术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州市、福建省或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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