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市一医院内的非医疗转运服务车。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 马丽清文/摄)病患急着出院转运,却遭非法营运车辆狮子大开口,有时甚至还遭到中途加价,这样的情形今后将不再出现。本月起,福州市开展非医疗转运试点工作,引入市场机制,采取社会化管理,收费明码标价接受监督。目前,福州有2家汽车客运企业中标,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医疗转运工作。
市民经历:“黑车”2公里竟收1800元
上个月,市民黄先生的家人病重,欲从省立医院回通湖路的家中。
“由于120急救车不负责出院运送,病患需要担架,只能从外面找‘黑车’。”黄先生联系上了一名“黑车”司机,但对方要价3600元,“从医院到家只有不到2公里的路程,这不是漫天要价吗。”
经过多方联系,黄先生终于找到了一名开价1800元的“黑车”司机。
虽然同样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但两相对比之下,黄先生只能无奈接受。
正规车33公里仅600元
与黄先生不同的是,住在闽侯甘蔗的田先生则经历了一次满意的“叫车”服务。
田先生的家人在市二医院做完腰椎手术,需要回家静养一段时间,他通过护士得知最近在推行非医疗转运24小时服务。
昨天中午,田先生试着拨打了福州安豪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服务热线。对方的效率非常高,10分钟内就派车赶到医院,协助田先生将家人安全转移到车上,随后送回了家。
“工作人员穿着统一的制服,而且很有礼貌。”田先生说,安豪公司的非医疗转运车看上去很有档次,车内干净整洁、设施齐全,而且收费明码标价,中途也没有加价。田先生说,回家路程为33公里,安豪公司收费仅600元。
汽车公司:车辆设施齐全 收费明码标价
昨日,记者在市一医院停车场见到了安豪公司的非医疗转运车,车头、车身印有“非医疗转运”字样、服务公司名称、服务电话等信息,车辆挡风玻璃处放置了一块写有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的告示牌,车内设有担架床、吸氧设备、储物柜、紫外线消毒灯、安全锤、灭火器等设施。
工作人员表示,非医疗转运车分为普通型和豪华型,收费标准不同。其中,豪华型起步价3公里以内30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10元;普通型起步价3公里以内20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8元,单向路桥费由患者承担。此外,车辆的等待时间每五分钟按照1公里计费,晚10时至次日5时加收20%的服务费。
目前,该公司共有10辆非医疗转运车,每辆车都配备了驾驶员和能胜任搬运工作的担架员,都经过相应的救护培训。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病患家属可对工作人员进行打分评价。车内还装有监控探头,监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礼貌或者擅自加价等违规行为。为了保证车辆卫生,每完成一单转运业务后,工作人员就会对车厢内外进行清洁、消毒。
“车辆都是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统一向厂家定制的,并对随车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安豪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非医疗转运社会化服务试点本月才开始,“我们已经和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对接完毕,其他市属医院也在积极沟通对接。”
非医疗转运服务车内设施齐全。
医院:杜绝“黑车”入院
昨日,记者在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看到,门诊大楼、住院部、ICU等院区的醒目位置都张贴了“福州市非医疗转运社会化服务有关情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医院各楼层的导诊台和问询处也放置了印有服务热线的牌子。
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月底,市卫计委召集各市属医院开会,通报了非医疗转运社会化服务的情况。会后,医院立即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加强院内非法“转运患者车辆”小广告的清理,以及院内停车巡查,严禁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医院,严禁院内工作人员充当非法营运车辆的“中介”,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我们为非医疗转运车辆设置了专用停车位,并于15日在院内各院区悬挂公示牌,积极回答群众询问。”市一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市二医院表示,除了张贴告示,院方还要求医护人员主动向患者宣传非医疗转运社会化服务的情况,让更多患者和家属知悉。
市卫计委:多部门联合监管
“根据国家规定,120急救车不得用于非医疗转运。因此,此次试点一方面是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多的非医疗转运需求,另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这种疏堵并举的方式,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说,非医疗转运社会化服务2016年12月启动招投标,安豪公司和福州陆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标。
非医疗转运社会化服务6月1日开始试行,服务范围是“不需要随车医生护士监护治疗或放弃治疗回家的患者出院后转运服务,不提供任何医疗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共有15辆非医疗转运车辆,车牌号已经公布给各市属医院。车辆外观标有运营单位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电话、“非医疗转运服务车(蓝色)”等,同时要求车身不得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
为保障患者和亲属的知情权、选择权,非医疗转运服务的收费标准须在医院内张贴,实行自愿原则。
在监管上,各个部门将各司其职、联合监管。如,承担非医疗转运的企业在转运中提供医疗服务的,由市卫计委进行查处;参与其他运营的,由市交通委进行处理;未实行非医疗转运收费明码标价或存在乱收费的,由市发改委进行监管;存在车辆改装现象的,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
“省属医院方面如何执行,我们已经上报省卫计委,相关沟通协调工作正在开展。”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