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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死亡交通事故 福州4家企业被通报

2017-06-15 14:03: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交警)昨日,因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4家企业被福州交警支队通报。同时,交警通报了2起客货运驾驶人严重违法、5名被终生禁驾驾驶人。

上述4家运输企业分别为: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福州海川物流有限公司、福州闽凯运输有限公司、元翔(福建)空港快线有限公司。

2起客货运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违法类型均是“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未达100%”,车辆均为福清市兴达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为闽AZ7918、闽AZ7991,当事人分别为钟兆福和关红伟。

此外,有5人被终生禁驾,其中林美兰、林章福、林锦斌、江贤敏等4人被禁驾的原因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潘振党被禁驾的原因是“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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