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一些长期人寿保险,缴费期限往往长达10年或者20年,在缴费期内,由于投保人疏忽或者经济等原因,有时会出现保费断档的情形。记者了解到,一旦过了缴款日,投保人未能在60天宽限期内及时缴费,保单就进入2年保险中止期,在此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除非合同有约定保单现金价值代垫功能,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昨日,市民卢先生向记者反映说,他前几年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一年缴费5000元左右,合同约定缴费期限为20年,缴费方式为银行账户扣款,到了缴费期,只要按时足额把保费存进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费就会自动划转。由于自身原因,他已半年左右没有缴交保费了,他想知道像这种保费断档几个月的保单是否还有效?现在补交保费有用吗? 记者了解到,各保险公司对于保单均设有一个60天的宽限期,即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成立后,每次交费对应日起60天内,投保人只要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在宽限期内发生疾病等,可以正常申请理赔;如果超过宽限期还未交费,保险合同就会中止,中止期为2年。 在中止期内保单是否失效要看合同规定。多数保单在中止期内属于失效状态,但也有例外,如果保险合同中有代垫功能规定,保险公司会继续承担保险责任。如一家公司重疾险合同规定,保单现金价值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交所欠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反之合同效力中止。 在榕一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同一家保险公司旗下具有代垫功能的保单品种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长期重疾险,其他险种在中止期内多不承担保险责任。 处于中止期内的失效保单可以“起死回生”。据悉,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补交保费后才可恢复保单效力。据了解,随着年龄的增加,客户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有时会要求客户进行体检,此时客户身体如出现“小状况”,保费可能就要增加,甚至复效申请也会被拒绝。 宽限期结束后超过2年以上仍未交费的,保险合同将正式失效,此时客户只能重新投保了。 业内人士表示,临近缴费期,保险公司均会通过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客户及时缴费,但客户疏忽忘记,或者变更电话和通讯地址后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或者由于自身经济等原因,使得保费未及时缴交的情形时有发生。通常超过宽限期保单合同效力就会失效,因此市民在投保后要记得按时缴纳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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