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黄勤鑫)闽清男子刘某以低价购买二手豪车,入股开办电镀厂、瓷砖厂,代为处理交通违章及代办驾驶证等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96余万元。近日,闽清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 据了解,2015年,被告人刘某先后多次以介绍被害人低价购买二手豪车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现金150余万元。刘某先向福州的租车公司租赁豪车,租期多为三个月。之后,刘某对外宣称其有低价二手豪车出售,多名被害人听信后,分别向他支付10万至20万元不等定金。 随后,刘某以车辆可以办理过户的名义将车辆收回。直至刘某再也联系不上后,多名被害人方意识到上当受骗。 在此期间,刘某还以入股开办电镀厂等名义骗取其他受害人40余万元。2016年3月,刘某向闽清警方投案。 |
相关阅读:
- [ 08-22]冒充李小璐骗钱 工作室将采取法律手段
- [ 01-12]“黄牛”入驻QQ群 称能订票实为骗钱
- [ 12-20]男子被前女友骗30万起意报复 自称富二代网上骗钱
- [ 11-11]团伙设赌场瞄准在校学生 骗钱逾50万被捕
- [ 11-07]闹市卖草编被指骗钱 妈妈筹钱救子顾不上憋屈(图)
- [ 11-04]男子腿部有老伤工地做小工 “碰瓷”骗钱被刑拘
- [ 10-15]神婆谎称“观音附体”骗钱 女子卖两套房消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