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机场发布乘机提醒 持护照仍可乘坐国内航班

2017-05-24 09:54:03 朱榕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通讯员 李拯 柳林)近期,网络上流传一则消息,根据《民航安全检查规则》,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等证件,已不能作为乘坐国内航线飞机的有效证件。对此,记者23日从福州机场了解到,该机场已发布乘机提醒,明确根据民航局最新规定,持护照依旧可以乘坐国内航班。

福州机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最新规定,中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在乘坐国内航班时,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的过程中,旅客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不过,如果是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旅客想要乘坐国内航班,原则上仍需再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