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出炉!市属小学这样划片
2017-04-27 11:45:03 来源:福州日报app掌上福州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准一年级”爸妈看仔细——今年招生政策 招生原则 今年公办小学继续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公办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公办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小学招生工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 招生对象 各县(市)区辖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城区片内生如何界定? 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城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 鼓楼区: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台江区: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 仓山区: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 晋安区: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马尾区: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与祖父辈共有房产父母所占份额应在50%及以上 从去年起,小招政策对与与祖父辈共有房产的招生细节做出规定,明确指出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父辈应占房产份额50%及以上,孩子才可以认定为片内生(若父辈、祖父辈均无房产,与曾祖父辈共有房产,也等同于此规定)。 但对于共有房产的份额的情况还是较为复杂,针对此小编还收集了其他各类五区小学片内生认定的招生细节热点,供家长们参考: 1,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房产,如父母一方与适龄子女的户籍同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其适龄子女可以划片入学。 2,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产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3,适龄儿童与祖辈共有房产(除祖辈、适龄儿童外,房产证上没有其他人,适龄儿童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4,父母双方、祖辈在五区内均无房产,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的户籍在曾祖辈房产所在地,并将其作为日常居住地,如能提供曾祖辈与父辈的关系证明,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5,适龄儿童单独持有房产,且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 6,适龄儿童的父母与他人(祖辈除外)共有一套房产,适龄儿童不符合共有房产所在地的划片条件。 7,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租住房管局及佛教协会公租房,父母持有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的户籍在该公租房,并将其作为日常居住地,适龄儿童可以划片入学。祖父母辈、父母五区内未购房,祖父母辈持有房管局及佛教协会公租房租赁凭证,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辈的公租房作为日常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如祖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适龄儿童可以在公租房所在地划片入学。 8,租住在单位公租房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在公租房所在地划片入学的条件。 9,适龄儿童父母租住房管局或佛教协会公租房,适龄儿童不符合在祖父母辈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的条件。 10,适龄儿童为养父母领养,未报户口,如能出具民政部门的领养证明,由养父母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1,有户籍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受一样的入学政策。 12,没有户籍,但出生证能证明是适龄儿童的由其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同样适用于没有户籍的非婚生子女)。 13,仍有学位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应安排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4,五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时,适龄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15,父(母)持有房管局公租房租赁凭证的随迁子女申请学位不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可在公租房所在区参加电脑派位,与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具有同等优先派位的资格。 16,适龄儿童户口不在五区,父母一方为五区集体户口,另一方持不同区的居住证,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参加电脑派位。 17,适龄儿童户口不在五区,父母双方持有不同区的居住证,由其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8,对于不符合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照顾政策的随迁子女,父母已购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如提供预告登记证,其随迁子女与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具有同等优先派位的资格;父母提供购房合同及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证明等材料的,其随迁子女可参加电脑派位。 19,适龄儿童入学时如能提供应入学当年经审批的延缓入学申请,符合划片政策的按片内生安排入学,符合随迁子女就读公办校条件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不能提供应入学当年经审批的缓入学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安排入学。 20,学校应尊重残疾儿童家长的意愿,如愿意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能拒收。 |
相关阅读:
- [ 04-27]福州2017“小升初”方案公布 部分学校对口方案调整
- [ 04-27]自主招生背后暗藏“利益链” 教育部提“五严格”
- [ 04-26]90所试点高校将陆续公布自主招生初审结果
- [ 04-26]福州市各特教学校计划招生650人 于8月15日报名
- [ 04-26]福州市公布秋季特殊教育招生情况
- [ 04-25]福建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启动 厦大最低可降至本一批录取
- [ 04-25]福建省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开始申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