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林成)为贯彻落实福州市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昨日,福州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五部门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集中约谈阳光城、融侨、首开、中庚、三盛、融信、正荣、泰禾、金辉、福晟、万科、华润、保利、厦门建发、碧桂园、中海、名城、恒大、禹州、富力、正祥、高佳、世茂等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认清当前房地产形势,充分领会政府长期调控和整规决心,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共同维护福州市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市区住宅供地用地 将较去年增长1倍以上 会议通报了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整规情况。3月29日以来,福州市政府成立4个综合执法组,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截至4月23日,全市累计检查了1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26家,限期整改20家,暂停网签资格1家,全部在新闻媒体曝光。 会议专门点名批评了中鼎投资有限公司“香槟花园”、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城湾”、罗源和霖房地产开发公司“罗马景福城”等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开发企业建立在售楼盘问题清单,重点就蓄客行为、“一房一价”、购房资格认定、违规收取购房款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定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迅速整改,不留死角。 会议通报了福州市近期土地供应情况。明确2017年度市区住宅供地用地规模将保持在2500亩以上,较去年增长1倍以上。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继续推进“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会议要求开发企业认清土地供求状况,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理性投资,谨慎拿地。对盲目追涨,哄抬地价、房价的企业将严肃追究,严厉查处。 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 应10天内一次性对外销售 会议传达了福州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要进一步严格商品房网签管理,落实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通知明确,同一批次房源应当在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并按照“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批准预售房源的销售价格及相关信息。严禁开发企业高于备案价格公示“一房一价”信息并对外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严禁开发企业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串通涨价、恶意炒作、制造购房和价格上涨恐慌气氛等违法违规行为。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重点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重点监测大型楼盘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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