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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买房者买房签约后 房东拖延又加价

2017-04-19 08:53:20 陈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超)卖房后看到房价又涨,房东后悔,不履行合同,找种种理由拒绝交房,这种情况眼下在福州绝非个案。

“购房合同签了半年多,5万元定金也交了,房子却一直无法过户。”福州市民邱女士最近很烦心。她说,去年10月,她通过福州福家房产中介,买了一套位于闽侯南屿的二手房,但今年房东却提出加价。双方好不容易协商一致,邱女士又被中介告知,因房东有经济纠纷,房子无法继续交易,要求邱女士解约。如今,房东拒接邱女士电话,定金也不退。昨日,海都记者分别打电话给中介、房东,但均无法联系上。

签合同时85万元 现已涨到130多万

邱女士说,去年10月底,她通过位于三盛托斯卡纳小区门口的福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融侨宜家小区的精装房。“这套房子85平方米,当时以85万元成交。”邱女士说,她与中介、房东签订了三方购房合同,并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5万元。

邱女士说,当时房东告诉她急用钱,要求将定金直接支付到其账户上。邱女士没多想,就交了5万定金给房东,房东也出具了收条。中介告诉她,今年1月就能拿到房子。

不过,直到去年12月底,房东才把产权证办下。正当邱女士等待进一步进行交易时,房东却反悔了。

“中介打电话告诉我,房东觉得房子卖亏了,要我再加15万元,才肯把房子卖给我。”邱女士说,今年2月底,中介告诉她房东要求加价。因为赶着结婚,邱女士与房东商量后,同意加价3万元。

但随后,房东再次变卦,同意不用加价继续交易。听到这一消息,邱女士很高兴,就去银行缴纳了首付款并申请办理贷款。可这些手续刚刚办完,中介又通知邱女士,因为房东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有征信问题,房子没办法继续交易,要求邱女士解约。

邱女士说,现在房东拒接她的电话,房子无法过户,她交的定金也拿不回。“这套原本85万元的房子,现在已经卖到了130多万,如果不能成功买下这套房,现在的房价我无法承受。”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按照邱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分别打电话给中介和房东,但双方电话都无法接通。

律师:房东若违约需赔差价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房东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如果不卖房子,就要对邱女士进行赔偿。而邱女士可以选择两种赔偿方式:第一,要求房东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并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第二,要求房东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这期间房屋的差价。而中介如果没有过错,在交易期间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信息,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期一些房东卖房后又想涨价,导致违约的情况有所增多。面对该情况,购房者一定要谨慎,首先,要找正规的中介进行交易;其次,切记不能将定金打入房东私人账户,而应该将定金交到第三方监管账户上;最后,在双方合同中,购房者可以将违约金定高点,增加房东违约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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